四部大人
官名。北魏初期置,掌刑案审决。《魏书·刑罚志》说:“魏初刑禁疏简,宣帝南迁,复置四部大人,坐王庭决辞讼,以言语约束,刻契记事,无囹圄考讯之法,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。”
官名。北魏初期置,掌刑案审决。《魏书·刑罚志》说:“魏初刑禁疏简,宣帝南迁,复置四部大人,坐王庭决辞讼,以言语约束,刻契记事,无囹圄考讯之法,诸犯罪者皆临时决遣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置,掌刊印佛经等务。设于仁宗延祐元年(1314)。三年,升为广福监; 五年,分出延福监,皆正三品。英宗至治元年(1321),广福监降为广福提举司,延福监降为延福提举司,皆为从五品。
官名。隋朝诸鹰扬府置,为府兵一队之长。唐朝折冲府沿置,正九品下,统五十人。三卫中郎将府亦置,属诸卫者正七品上,属率府者从八品上。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武官名。隋大
官名,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乌里雅苏台佐理专员。”
官名。商朝置。掌丘陵地带的管理。盖与牧事有关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舆轿。
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康熙元年 (1662) 设。掌边外蒙古狱讼案件。设郎中,满洲一人; 员外郎,满洲一人; 主事满洲一人、蒙古二人。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裁。
西周时驻屯京师的宿卫军,共六师。西周金文作“西六自”或“六自”,见《禹鼎》、《蠡尊》等。因西周的镐京在西土,故称西六师。
见“辟雍”。
官名。清朝外奏事处之职官,亦称 “奏事官”。额设六人,其中内务府司员兼充四人,各部院司员派充二人。掌传递外廷章奏。
官名。隋朝同州总监次官,置一员,视从六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