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用司
官署名。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(1166) 置,总管全国财政。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,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。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 (1204) 再置。开禧二年 (1206) 改名国用参计所,三年亦废。
官署名。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,宋乾道二年(公元1166年)置,总管财政。以制国用使、同知国用事为正副主官,分别由宰相和执政兼任。乾道五年(公元1170年)罢。嘉泰四年(公元1264年)复置。开禧二年(公元1206年)改称国用参计所,次年复废。
官署名。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。南宋孝宗乾道二年 (1166) 置,总管全国财政。设制国用使以宰相兼,同知国用事以参知政事兼。五年罢。宁宗嘉泰四年 (1204) 再置。开禧二年 (1206) 改名国用参计所,三年亦废。
官署名。全称为三省户房国用司,宋乾道二年(公元1166年)置,总管财政。以制国用使、同知国用事为正副主官,分别由宰相和执政兼任。乾道五年(公元1170年)罢。嘉泰四年(公元1264年)复置。开禧二年(公元1206年)改称国用参计所,次年复废。
官名。清末新设职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组内阁,设会议政务处,置此职,以各部尚书充任。宣统三年(1911),改责任内阁,遂改设内阁总理大臣、协理大臣。
官署名。为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简称右都威卫。世祖至元三十一年(1294)八月,由东宫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改立,仍统扎刺儿、忙兀、兀鲁兀,弘吉刺、亦乞列思五部探马赤军,隶徽政院。顺帝至正十
宫廷给使名。辽置,属笔砚局。见“著帐局”。
学官名,位上卿,掌讲授《乐经》。王莽置,崔发曾任此职,见《汉书·王莽传中》。参看“讲书祭酒”条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校,掌理海军航务。
官名。清末设置,专办福建船政事务。同治五年(公元1866年)十月始任命,以沈葆桢任此职。此后多以闽浙总督、福州将军兼任。
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官名。东汉将作大匠所属有前、后、中甄官令丞,掌砖瓦之事。三国无考。晋将作大匠不常置,甄官令丞改隶少府,宋齐有东西陶官瓦署督各一人。梁陈少府卿所属有甄官令及丞。北齐太府寺所属有“甄官署”,置甄官署令丞,
见“三京留司御史台”。
宋朝士名。徽宗政和八年 (1118)置,以赐在学选人,从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