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法院分院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,得设地方法院分院。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,而组织较简单。分院亦置院长,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,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,得设地方法院分院。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,而组织较简单。分院亦置院长,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,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大观(1107—1110)中置,负责编修诸路敕令格式,其属有详定官、删定官。南宋绍兴三十二年(1162),孝宗即位后又置,负责裒集高宗朝诏旨。
官名。① 《周礼》天官之属。《周礼·天官·宫正》:“掌王宫之戒令纠禁,以时比宫中之官府、次舍之众寡,为之版以侍。”②三国魏改御史中丞置。《三国志·勋鲍传》:“黄初四年,尚书令陈群、仆射司马宣王并举勋为
军中佐官名。南京临时政府陆军部与护国军政府时两广都司令部置,为副官处的长官。北洋政府总统府军事处亦置。均掌总务、警卫等事项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为门候的佐官,参见“门候”。
官名,汉置,也称属国都尉,掌蛮夷降者,俸比二千石,有丞一人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典属国》:“秦官,掌蛮夷降者。武帝元狩三年昆邪王降,复增属国,置都尉、丞、候、千人。”
官名。隋始置关令及丞。唐制关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上关有驿道,余关无。各关置关令,上关令一人,从八品下;丞二人,从九品上。中关令一人,秩正九品下;丞一人,秩从九品下。下关令一人,秩从九品下;无丞。掌禁末游
官名。明清土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湖广、四川、云南等省设有,系土官官署宣抚司之职官。正六品。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详“土官”。
官名,掌敖仓。仓:粮库。秦朝建,在河南省荥阳县东北敖山上,山上有城,城中置仓,故曰敖仓。西汉时属大司农,东汉属河南尹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官名。东汉置,属河南尹,掌管荥阳敖仓。
官名。宋代设置,为通进银台司的主官,见“通进银台司”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六品,隶宣徽院。掌弘州(今山西大同东)输纳米面等务。设达鲁花赤、提举、同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