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财政司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设置,属财政部。掌理关于所谓“自治财政”的规划及其税率的审订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设置,属财政部。掌理关于所谓“自治财政”的规划及其税率的审订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。
指太子二率,即太子左、右卫率。
官名,汉置,太尉府和郡县皆有贼曹,其正长官称掾,副长官称史,掌盗贼事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一·太尉》。
官名。辽朝置,为北面官。著帐郎君院官员,掌右祗候郎君之禁卫者。
官署名。简称“仪制司”。明清礼部四司之一。掌诸礼文、宗封、贡举、学校之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仪部置。设郎中一人,员外郎一人,主事三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礼部亦置,设官略同。清顺治元年(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世祖至元二十九年 (1292) 由河北河南道肃政廉访司改立,置司于汴梁 (今河南开封),监制汴梁、河南府路等地,为内八道监司之一,直隶御史台。
官名。明永乐元年 (1403)置。见“刑曹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同“虞师”。西周置。详“虞师”。
官名,也省称五威前帅,掌助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。王莽置五威将十二人,每将又置前后左右中五帅,衣冠车服驾马,各如其方面色数。将持节,称太一之使,帅持幢,称五帝之使,分行四方,班符命于天下。凡更名者,无论王
官名。北魏置。多简称为外都大官,并与中都坐大官、内都坐大官合称为三都大官。掌刑狱、听理民诉讼。属官有外都下大夫、外都曹令及内廷派驻的外都曹奏事中散等。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、外戚及胡汉重臣,权势很大。吊
参见“丁忧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