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城巡警总厅各分厅
清末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总厅属巡警部时期,外城分为四个分厅,即外城东分厅、外城西分厅、外城南分厅、外城北分厅。东分厅设六区,南分厅设四区,西分厅设六区,北分厅设四区,共二十区。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外城由二十区减为十区。外城各分厅职官的设置,内部组织的划分,分区与分厅的撤销与内城巡警总厅各分厅全同。参见“内城巡警总厅各分厅”。
清末外城巡警总厅所属机构。总厅属巡警部时期,外城分为四个分厅,即外城东分厅、外城西分厅、外城南分厅、外城北分厅。东分厅设六区,南分厅设四区,西分厅设六区,北分厅设四区,共二十区。光绪三十四年(公元1908年)外城由二十区减为十区。外城各分厅职官的设置,内部组织的划分,分区与分厅的撤销与内城巡警总厅各分厅全同。参见“内城巡警总厅各分厅”。
官名。辽置,见“南护卫府”。
官名。北魏世宗初颁行《职令》,列第九品上阶。《通典·职官二十》“后魏官品”条作“检校御史”,参见该条。
官名。明初户部北平部、刑部北平部均置,各一人,正五品,掌本属部之事。参见“北平部”。
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五年(1135)置,以参知政事孟庾兼任,又称总制使。其官署为总制司,或称总制使司。以户部尚书章谊兼措置财用。后孟庾除知枢密院事,仍兼领。孟庾罢,沈与求继任。六年,沈与求罢,遂不复任命
周朝对年老贤臣的赡养。一说减免亲贵功臣死罪称生。《周礼·天官 ·大宰》: “以八柄诏王驭群臣”,“五曰生,以驭其福”。郑玄注: “生,犹养也。贤臣之老者,王有以养之。”孙诒让正义说减免亲贵功臣死罪称生
“左武伯中大夫”的省称。
官名。元置,为详定使司的主官。见“详定使司”。
官名。清末新编海军、陆军中设。设于海军者,为一舰之长; 设于陆军者,为一营之长。军官名。1、清朝陆军队长称管带。清末新军陆军编制为军、镇、协、标、营、队、排,队长称管带,步、马、工程、辎重、交通、
散官名号。金始置,为武散官以授从七品下武官。元朝沿置,改武官从六品,敕授。明朝为武官从六品,初授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武信佐郎。五十一年,与八旗从六品统一
官署名。清朝江苏之铸钱局。康熙六年(1667)置局,雍正九年(1731)改今名。设监铸官二人,俱以佐贰官选充。掌理本省之鼓铸事宜。官署名,清朝江苏省的铸钱机关,掌铸铜钱。见《清会典事例·户部·钱法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