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改革地方官制,始置。直隶州、直隶厅及州、县每处一人,奏补。掌理该州厅县农工商及交通事宜。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县实业局,见该条。
宋朝贡院官名。简称编排官、管号官。北宋初年,置编排官兼详定官。真宗天禧三年(1019),始分置。以翰林学士及员外郎以上官兼任,掌编排举人试卷字号及合格举人名次。科举考试的试务官。宋初置,亦称编排官、管
官名。明清僧录司之官员。分掌天下释教之事。明洪武十五年 (1382)设,一人,从六品。清康熙十三年 (1674)定设一人,亦为从六品,依例升迁左阐教,缺出由左讲经升补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一人,正三品,正参领充,简放。掌筹计全军战具军火等事。唯平时不编军,故不常置。
辽朝官立学校。道宗清宁元年(1055),“诏设学养士,颁经及传疏,置博士、助教各一员”。
唐朝御史台诸侍御史,除年长资深者一人主日常事务号为杂端外,余者呼为散端。
汉魏称少数民族或地方首领为长帅或渠帅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东夷传》:“东沃沮在高句丽盖马大山之东……户五千,无大君王,世世邑落,各有长帅。”
惩戒机关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直隶于司法院。分设于各省,掌理各省荐任职以下公务员的惩戒事务。委员会设委员长一人,由高等法院院长兼任;委员七至九人,由司法院在高等法院庭长及推事中选任三至五人,其余员额从省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三年(198),曹操置军师祭酒,陈寿撰《三国志》时,因避讳而改称军谋祭酒。南朝齐末,梁武帝为相国,府中置此职,以何点为之,点未就。北魏时骠骑将军府亦置。参见“军师祭酒”。官名,东汉建
地方侨务机关。北洋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七年(公元1918年)十月十六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福建暨南局章程》的规定,其职权是保护华侨,主办有关华侨教育、实业,发给旅行证明,调查华侨情况,推销公债等。设总理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