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仓提举
官名。元至元五年(公元1268年)设大都、上都太仓各一,掌内府支持米豆,及酒材米麹药物。设官三员,俱受“制国用司”札支付。十二年(公元1275年)改立提举太仓,设官三员,隶宣徽院。二十五年(公元1288年)定二仓之秩为正六品,各设提举一人为主官,大使、副使各一人佐之。
官名。元至元五年(公元1268年)设大都、上都太仓各一,掌内府支持米豆,及酒材米麹药物。设官三员,俱受“制国用司”札支付。十二年(公元1275年)改立提举太仓,设官三员,隶宣徽院。二十五年(公元1288年)定二仓之秩为正六品,各设提举一人为主官,大使、副使各一人佐之。
官名。东汉钩盾令的佐官有苑中丞,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本注:“苑中丞主苑中离宫。”
官名,汉置,为御史大夫(台)属官,掌察举非法等。《汉书·严延年传》:“延年少学法律丞相府,归为郡吏。以选除補御史掾、举侍御史。”
官名。西周置。《师虎簋铭》: “今余惟帅型先王命,命汝更乃祖考嫡官司左、右戏繁荆。”
官名。汉武帝置,为丞相属官,秩四百石。《汉书·昭帝纪》:“丞相少史王寿诱将安入府门。”官名,汉置,为丞相属官,位在长史下,佐长史理职事。《汉书·昭帝纪》:“丞相征事任宫手捕斩(上官)桀,丞相少史王寿诱
见“贺正旦国信使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掌平头部。见“平头部”。官名。北齐典农署令所属,掌管平头屯田耕种事务。平头,地名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对犯罪官员处分方式之一。即除去名籍,贬为平民。被除名者,同时附加其他处分,如勒停或送某州编管。官制用语,因病或犯罪除去官爵名籍者称除名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方技·华佗传》:“军吏梅平得病,除
官名。明初户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及刑部所属北平清吏司均置,各一人,从五品,协郎中掌本司事。参见“北平清吏司”。
官名,属太仆,掌取马乳制酪,一令五丞一尉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:“武帝太初元年更名家马为挏马。”注:应劭说:“主乳马,取其计挏治之,味酢可饮,因以名官也。”如淳说:“主乳马,以韦革为夹兜,受数斗,盛马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“骁骑参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