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太子詹事院

太子詹事院

官署名。辽南面东宫官,袭唐制,总领东宫政令。设太子詹事、少詹事、詹事丞、詹事主簿等官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(1282)置,以左、右詹事各一员为长官。其下设副詹事、詹事丞、院判各二员,吏属六十二人。又别置宫臣宾客二员,左右谕德、左右赞善各一员,校书郎二员,中庶子、中允各一员。至元三十一年,太子薨,罢。将院中钱粮选法工役等改置徽政院,归太后位下。成宗大德九年(1305)复立,寻罢。十一年,复置,秩从一品,设官十二员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罢。仁宗延祐四年(1317)复立,七年罢。泰定帝泰定元年(1324)罢徽政院,改立詹事院同前。文宗天历元年(1328)改詹事院为储庆使司,二年复旧。寻又改称储政院。


官署名。辽金置,为太子所属官署,其长官为太子詹事,还有少詹事、詹事丞、詹事主簿等。掌太子家事,统东宫庶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三》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、“太子詹事”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

    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东省特别区在哈尔滨设置高等审判厅和地方审判厅(附设简易庭),并在铁路沿线各地设置地方分庭(地方案件采用巡回裁判制度);均配置检察官一至三人,独立行使职权。另由司法部酌委外国人为咨

  • 特别市

    市的等级之一。(1)北洋政府时期设置,与县平行,隶属于省。(2)国民党政府置,隶属于行政院。民国十六年(公元1927年) 五月以首都南京为特别市;七月,以上海为全国经济中心,置为特别市;次年六月以北平

  • 给事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天官府纳言中大夫属官,掌理六经及诸文志,给事于皇帝左右。员六十人,分置左、右,正二命。北周时于其上置给事上士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 罢。

  • 内收掌

    见“收掌”① 。

  • 保和殿学士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宣和元年(1119),改宣和殿学士置,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,为正三品贴职。

  • 制勘院

    官署名。宋朝临时审讯机构之一。神宗以后置,掌审问判决奉皇帝命令立案推断之事,结案后即罢。宋代临时审判机构之一。宋制,官吏犯法或处理特殊案件,皇帝可以随时指定法官组成临时的审判机构来处理,此种机构称为“

  • 军机大臣上学习行走

    官名。清朝军机大臣的正式名称之一。一般任以初入军机处资历较浅者,有见习之意。俟一、二年后有一定资历,可由皇帝正式任命为“行走”,去消“学习”二字。参见“军机大臣”。

  • 著帐户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管理皇室奴隶的机构。辽制,凡内族、外戚及世官之家因罪没入者为著帐郎君,其余人犯罪籍没者及各宫帐析出为皇室和亲王服役之人称著帐户,统属于著帐户司,凡皇室、亲王、近位侍从、伶官及其他杂

  • 吏房

    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五房之一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设于政事堂,与枢机房、兵房、户房、刑礼房分曹以主众务。北宋初期,设于中书门下,为六房之一。掌后妃、诸王、公主册封,驸马除拜,京官、幕职州县官注拟

  • 魏晋南北朝时期羌、胡等少数民族的首领的称号。《魏书·太宗记》: “(泰常五年420)夏四月,河西屠各帅黄大虎,羌酋不蒙娥等遣使内附。”部族之长。晋左太冲(思)《吴都赋》:“儋耳黑齿之酋,金邻象郡之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