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常府
晋及南朝时称太常所居官署为太常府。
晋及南朝时称太常所居官署为太常府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,宣统二年 (1910)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承办海军各类人员请奖、加级、开复、议给赏恤,以及核办海军人员请给封典、恩荫、改荫、退荫、还荫等项事宜。
官名。北齐长秋寺中山宫署所属,掌供应宫廷面豆之事。
即“主译者”。
三国吴地方兵之一。募集交州地区百姓所组成的军队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定以监生拨往在京各大衙署历事。计吏部四十一名,户部五十三名,礼部十三名,兵部二十五名,刑部七十名,工部二十四名,都察院六十三名,大理寺二十八名,通政司五名,行人司四名,五军都督府五十名。
公府诸曹之一。西汉始置,属丞相府,东汉改属太尉府。东汉太尉府有掾属二十四人,金曹主货币、盐铁事。三国魏咸熙元年(公元2 64年)于丞相府置金曹掾、属各一人,秩第七品;大将军府亦置金曹掾一人,品秩同丞相
官名。隋初州置户曹参军事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户曹参军事为司户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,炀帝改州为郡,改司户参军事为司户书佐,主民户之事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守塞小吏。《吕氏春秋·当赏》:“秦小主夫人用奄变,群贤不说自匿,百姓郁怨非上。公子连亡在魏,闻之,欲入,因群臣与民从郑所之塞。右主然守塞,弗入。”陈奇猷注:“‘右主’,当是官爵之名。秦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都统”。详“都统”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