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吏请事待诏之室。《汉书·贾谊传》:“盘水加剑,造请室而请罪耳,上不执缚系引而行也。”注:“应劭曰:‘请室,请罪之室。’苏林曰:‘胡公《汉官》:车驾出有请室令在前先驱,此官有别狱也。’”《汉书·爰盎传
官名。十六国汉置。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:“刘聪以平幽州之勋,乃遣其使人柳纯持节署勒大都督陕东诸军事,骠骑大将军、东单于,侍中、使持节、开府、校尉、二州牧、公如故。”
清朝都察院按省区划分的十五个监察机构之总称。即京畿道、河南道、江南道、浙江道、山西道、山东道、陕西道、湖广道、江西道、福建道、四川道、广东道、广西道、云南道、贵州道。初制,仅河南、江南、浙江、山东、山
辛亥革命时县的军政首长。其时县级机构各地设置不一,有的以军人为首,如四川省奉节县以司令为首,下设民政部、财政部、交涉部、参谋部。有的以文官为长官,如江苏省溧阳县以民政长为首,下设总务、主计、学务、实业
官名。东汉末年置。与东、西、北中郎将并称四中郎将,献帝以曹植任之。魏晋南北朝沿置。多帅师征战,职权颇重。或兼荆、江、梁等州刺史,或持节,银印青绶。南朝宋、齐多用宗室诸王。梁时一度罢此职,后复置。东魏静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泉部局”。
官名。晋朝郡、县属吏中散吏之一,职掌谋议。北齐清都郡,邺、临漳、成安三县亦置。
见“翰林侍读学士”。官名。宋置,属翰林学士院,掌为皇帝进读书史,讲解经义,备顾问应对,其地位略低于侍读学士。太宗时冯元、高若讷曾任此职,后多为侍从官以上的兼职。有以台谏兼侍读者。庆历以后,御史中丞多兼
官署名。即“旗籍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员十人。唐沿置八员,从九品下,为太医署属官,掌疗疾、番直莅坊。宋初不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复置,隶太医局。南宋亡遂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