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职土官名。清制,秩正五品,甘肃地区置七人:河州保安撒喇四方、保安撒喇五族各一人,平番县、武威县、永昌县、古浪县、碾伯县各一人;青海地区一人,为奇克巴产南称族设;四川省置四十一人:咱理松坪、双则红凹寨
清朝地方官员对学政之尊称。
官名。隋初州置户曹参军事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户曹参军事为司户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,炀帝改州为郡,改司户参军事为司户书佐,主民户之事。
即“北 (大王) 院郎君”。
蒙古语,意为“乐师”、“琴师”。元朝司乐官员之称。
①官名。(1) 春秋始置,战国沿置。或称将军。军队主帅。《孙子·作战篇》: “故知兵之将,民之司命,国家安危之主也。”(2) 百人之长。又称“百将”。战国秦置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五人一屯长,百人一
县分职吏名。北齐于京外诸县置市长,掌县治所在市场的管理。
武官名。三国魏置,掌督领中军,秩第四品。司马遂曾任此职,见《晋书·济南惠王传》。
官名。战国置。军队中的先锋官。《古玺汇编》第四六号: “阳州左、右先司马。”
地方官出缺后,不派人接任,而由职位低的暂代其职,叫守兼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县宰缺者,数年守兼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