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都
官名。一说为众官之长。相当冢宰。《管子·问》: “五官有度制,官都其有常断。”尹知章注: “官都,谓总摄诸司者也。五官既各有制度,官都复自有常断。”郭沫若集校: “此‘官都’与‘五官’同列,当为中央之官都”,“在中央者‘总摄诸司’,等于冢宰。”
官名。一说为众官之长。相当冢宰。《管子·问》: “五官有度制,官都其有常断。”尹知章注: “官都,谓总摄诸司者也。五官既各有制度,官都复自有常断。”郭沫若集校: “此‘官都’与‘五官’同列,当为中央之官都”,“在中央者‘总摄诸司’,等于冢宰。”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九年(1278)改原行省漕运司而置,隶户部。二十四年,分立内外两运司,领在京诸仓出纳粮斛及新运粮提举司站车运粮公事。为正三品衙门,设运使二人,下设同知、副使、判官各二人。领新运粮提
科举考试的文体之一。亦称制义、制艺、时艺、时文、八比文,因题目出于四书,故又称四书文。其体源于宋元的经义, 明成化以后, 渐成定制,规定有固定的程式,文中分破题、承题、起讲、提比, 虚比、中比、后比、
见“提点刑狱公事”。
见“物料库”。官库名。宋太平兴国三年(公元978年)改供备库为内物料库,掌供尚食及内外膳羞以米面、饴、密、豆等食料。设监官二人,以三班使臣及内侍充任。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职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三人(不常置),每镇五人,正六品,副军校充,奏补。掌承办杂务,由护军官、军需官等差遣。军中佐官名。清末设于新军军、镇两级,掌理各种事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《周书·杨绍传》:“魏永安(528—530)中,授广武将军,屯骑校尉、直荡别将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置,见“宁夏护军使”。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广西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,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(1425)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。皆秩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(1644)沿设。乾隆十四年(1749)定制,
官名。北齐置,员二人,位从九品。属长秋寺掖庭署,为宦者学官。
官名。唐朝殿中省尚药局、太常寺太医署各置四员,均流外三品,掌教按摩导引之法。流外官名。唐代于殿中省尚药局与太常寺太医署各置按摩师四人,掌导引之法以治病,损伤折跌者正之,以按摩博士所教按摩生经过考试任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