寨监押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以使臣充任。参见“都监”。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以使臣充任。参见“都监”。
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龙厩署置,仍隶太仆寺,设令二员、丞二员,有左右驳皁二厩。唐朝太仆寺沿置,有令二员、丞四员,掌饲马牛、给养杂畜,良马一丁,中马二丁,驽马三丁,乳驹、乳犊十给一丁; 又有
官名。见“宝章阁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 (1903) 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普通学科事务。三十二年,併入学部。
唐诸道临时特遣使。至德二载(公元757年)史思明、高秀岩各以所部来降,遣内侍李思敬与乌承恩前往宣慰。其后肃宗、代宗、德宗、宪宗诸朝均曾派遣宣慰劳军之使。
官名,汉置,为郡佐吏,掌断狱等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凡州所监都为京都,置尹一人……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,平其罪法。”注:“《汉官》曰:河南尹员吏九百二十七人……案狱仁恕三人。”无害吏则指仁恕掾
官名。唐武则天天授二年 (691) 始于诸卫及北衙六军置,员各二人,正六品上,为四色官之一;东宫六率各一人,从六品上。宋初仅存空名未尝除授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武官名。唐置,见“
县自治行政的辅助机关。民国初年,各省除设县议事会之外并设有县参事会,为办理自治行政的辅助机关,但可以代替县议事会议决各种事项,在一定条件下兼具立法机关的性质。其议决的主要事项为:一、县议事会议决事件的
官名。西汉武帝太初元年 (前104) 由中尉改名,秩中二千石。职掌京师治安,督捕盗贼,负责宫廷之外、京城之内的警卫,戒备非常水火之事,管理中央武库,皇帝出行则掌护卫及仪仗队。属官有丞、侯、司马、千人及
官名,俸六百石,前后汉皆置,掌审判诏狱罪人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廷尉”条。
西夏职官封号。授与次品官,称为文武孝种口恭敬东南姓关上倚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