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“仓科”。
西夏军队长官中有大首领、正首领、副首领等职,多以部族酋首担任,授铜印。
郡门下吏名。汉代始置于郡国,亦称閤下书佐,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,掌閤下文书。除閤下外,各曹均有书佐。位次于掾、史的属吏中,书佐的地位略高。三国魏安平太守王基有书佐,见《三国志·魏书·管辂传》;蜀有蜀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汉代有此项规定,如《汉书·萧望之传》即有“弟犯法不得宿卫”的记载。
官名。清朝前锋营之下级军官。顺治元年(1644) 定前锋营编制时称“噶布什贤壮达”,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校。额定九十六人,左、右翼各四十八人。正六品,掌分辖营众,扈从宿卫。员缺由满洲、蒙古八旗之前锋内题
采地,即官员的封地,也称食邑或封邑。《汉书·王莽传上》:“以武功县为安汉公采地。”注:“师古曰:采,官也,以官受地,故谓之采。”
官名。战国秦置,主铁官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 “大(太)官、右府、左府、右采铁、左采铁课殿,赀啬夫一盾。”
官名。宋太宗淳化五年(994)置,以朝官充任,员一人,掌文武官告身及封赠告身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隶太医院,设于世祖至元九年(1272),掌考较诸路医生课义,试验太医教官,检勘名医撰述文字,辨验药材,领各路医学。置提举、副提举各一员。官署名。元至元九年(公元1272年)始
清朝兵部职方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