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将作监

将作监

①官名。北魏将作大匠属官。《魏书·屈垣传》:“迁将作监,统京师诸署。”②官署名。隋文帝开皇二十年(600) 由将作寺改名,设将作大监(大匠、大令) 、将作少监(副监、少匠、少令)为长贰,丞为佐贰官,领左、右校及甄官署。掌营缮宫室宗庙城门东宫王府诸中央官署及京都其他土木工程。宫外营缮及重大工程须奉皇帝制敕,小事奉省符即可。唐朝增领中校署及百工、就谷、库谷、斜谷、太阳、伊阳诸监。其长贰或称将作大匠、少匠,或称将作大监、少监,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 定名为将作大监、少监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曾改名缮工监,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又改营缮监,中宗神龙元年(705) 复旧。五代因之。北宋前期土木修缮之职归三司修造案,本监仅掌祠祀供省牲牌、镇石、炷香、盥手、焚版币等事,置判监事一人,以朝官以上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恢复职掌,主管城壁、宫室、桥梁、道路、舟车营缮修造之事,出纳籍帐,上于工部。设监、少监为长贰,有丞、主簿等佐官,领修内司、 东西八作司、 竹木务、 事材场、 麦��场、 窑务、丹粉所、作坊物料库第三界、退材场、帘箔场。徽宗宣和五年(1123),罢营缮所归之。南宋初并归工部,高宗绍兴三年(1133)复置,设丞主持,十一年设长贰官。孝宗隆兴(1163—1164)初,宫室无所营缮,职务简省,百工器用属工部所辖文思院,本监唯置丞,乾道(1165—1173)以后,营缮之职多由府尹、畿漕分任,本监长贰丞簿并置,用以安置久任台省官及郡邑有声望者,号为储才之地。辽朝为南面官署。元有“将作院”,掌宫廷服用、饰物制作,营缮之职则归工部。元末朱元璋曾置“将作司”,明初亦并工部。③官名。隋、唐为将作大监的省称。宋朝置为将作监长官。初为寄禄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始为职事官,从四品。辽亦置。参见②。


官署名。隋改将作寺为将作监,掌营建等。统左右校及甄官署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》。唐宋辽皆沿其制。唐代将作监,设监一人,从三品,少监二人,从四品下。掌土木工匠之政,总左校、右校、中校、甄官等署,百工等监。左校署掌梓匠之事;右校署掌版筑,涂泥、丹垩、匽厕之事;中校署掌供舟车、兵械、杂器;甄官署掌琢石、陶土等;百工等掌采伐木材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判库部司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库部司”。

  • 参谋本部

    官署名。民国设置,起初直属大总统,后属国民政府,掌管国防和用兵等事,并统辖全国各军参谋人员、海陆空军大学、测量总局、驻外武官等。长官称总长、次长。参谋本部下设各厅,分掌职务。官署名。南京临时政府始置参

  • 宁夏护军使

    官名。北洋政府在民国初年沿用清代旧制仍设宁夏将军,依照民国三年(公元1914年)三月二十二日制定的《宁夏将军组织行政公署暂行章程》规定,宁夏将军兼辖满蒙各旗事务,置总务厅,分设蒙旗、文牍、会计、庶务四

  • 掌醢署丞

    官名。即掌醢丞。官名。明、清皆置,为掌醢署副长官。详“掌醢署”条。

  • 亦都额真

    即“伊都额真”。

  • 乐曹参军

    官名。北周置,为都督中外诸军事府僚属。见《周书·杜叔毗传》。官名。北周末始置于大丞相府,掌奏乐之事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郭荣传》:“高祖总百揆,即拜相府乐曹参军。”北周于都督中外诸军事府亦置乐曹参军,任

  • 绣衣直指

    见“绣衣直指使者”。官名,即绣衣御史。详“绣衣御史”条。

  • 都水参军事

    参见“都水参军”。

  • 板职

    官制用语。指不由吏部正式任命,而由地方军政长官自行选用的官职。南北朝时,还常作为授予年老军人或平民的虚衔。《北齐书·废帝纪》: “诏九州军人年七十已上授以板职。”参见“板”。

  • 巴牙喇纛章京

    满语官名。武职。汉译为 “护军统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