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新设陆军部、海军部等所属各司之长官。主管各司事。官名。民国以来,中央行政各部,皆分司办公,一司的长官称司长。
官署名。唐朝置,为吏部三铨之一,又称小选,由吏部郎官主之,掌流外人铨选之事,曾一度废罢,德宗贞元二年(786)复置。五代沿置。宋初因之,掌诸司胥吏考试、升迁及年满出官之事,择中选者补正名,叙其劳绩。神
公府诸曹之一。《左传·昭公十四年》记晋国“叔鱼摄理”,理即掌刑罚之官,由此推之,理曹之职可能亦是掌刑罚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理曹,设理曹参军以掌理曹事。
官名,也写作队帅。汉置,为军中小官,掌率队作战。《汉书·申屠嘉传》:“申屠嘉,梁人也。以材官蹶张从高帝击项籍,迁为队率。”注:“师古曰:一队之率也。”又《史记·袁盎传》:“君乃为材官蹶张,迁为队率,积
官名合称,就字面看是曹史和曹书佐之合称,实是指曹掾、曹史、曹书佐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乃召见诸曹史书佐及县大吏,选视其可用者,出教置之。”
见“古邹大加”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吏部选任府、州、县正官和佐贰官之方法,万历二十二年(1594)始定,以杜权贵请托之弊。凡大选、急选,吏部文选司郎中将缺员品秩、任所远近及选人合宜与否,注入签中,任选人抽取以定。初行尚可杜
见“议政王大臣会议”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置。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下设经承二人。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、幔城、网城物料、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。光绪
京府尹之通称。南朝宋、齐、梁用以称丹阳尹,十六国北燕称昌黎尹。唐朝指东京、西京、北京等尹。宋朝用以称西京、南京、北京及开封府尹。明朝用以称顺天府、应天府尹。清指顺天府尹。官名。首都所在地区的行政长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