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属国都尉

官名。即管理属国事务的行政长官。西汉武帝元狩三年(前120)置五属国于西北边郡,安置内附匈奴族,沿其旧俗,置匈奴官号,而设都尉主之,掌民政军事,兼负戍卫边塞之责,秩比二千石。属官有丞、候、千人等。初隶典属国,后典属国省并大鸿胪,遂直隶中央,与诸郡守略同。宣帝以后,属国或增置,或废罢,兼安置羌族。东汉西北、东北、西南等边境地区皆置,多从诸郡中分置以安置降附、内属匈奴、胡、羌等少数族,属官又或设长史、主簿等员。三国蜀亦置,后废。


官名,俸比二千石,掌蛮夷降者,稍有分县,治民比郡,有丞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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