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狱(监)
监狱名。自东汉至南北朝,州为大行政区,不设监狱。唐制于州设狱,由参军事主管,以拘系该管地方一切刑事诉讼的人犯。宋代州狱由录事参军主管,金则以州司狱司主管州狱。明代改狱为监,州狱改称州监,清沿称。明清州监由知州兼管,通常也由吏目等低级官吏经管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说:“州吏目掌司奸盗、察狱囚、典簿录。”
监狱名。自东汉至南北朝,州为大行政区,不设监狱。唐制于州设狱,由参军事主管,以拘系该管地方一切刑事诉讼的人犯。宋代州狱由录事参军主管,金则以州司狱司主管州狱。明代改狱为监,州狱改称州监,清沿称。明清州监由知州兼管,通常也由吏目等低级官吏经管。《清史稿·职官三》说:“州吏目掌司奸盗、察狱囚、典簿录。”
乡官名。晋朝千户以下乡置,位次啬夫。
政区名。宋真宗分全国为十八路,至元丰八年(公元1085年)更定全国为二十三路:京东、河北、淮南各分为东西,京西路分为南北,陕西路析为永兴、秦凤二路,合原十八路共为二十三路。而京师所在的开封府(统十六县
官名,俸六百石,车驾出,掌在前清道,还,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署名。隋置,见“宫闱局”。
宋朝乡役名。又称甲首、催头。神宗熙宁七年(1074 )置,由保丁轮流充任,代户长催税。元丰八年(1085)罢。哲宗绍圣元年(1094)复置。(1)宋乡役名。又称“甲首”、“催头”。熙宁六年(公元107
官名。北齐始置肴藏署,至唐垂拱元年(公元685年)改为珍羞署,神龙初复旧,开元初又改为珍羞署。有令及丞,掌供祭祀、朝会、宾客的各种珍羞。所属有府三人,史六人,典书八人,饧匠五人,掌固四人。宋光禄寺有太
明教坊司所属的乐师。见“教坊司”。
官名。《大戴礼记·威德篇》引蔡邕《明堂月令章句》:“明堂者,天子太庙,所以祭祀,夏后氏世室,殷人重屋,周人明堂,飨功、养老、教学、选士皆在其中。”汉代设明堂丞,属太史令。魏晋无考。南朝宋大明中设明堂令
官名。 西周置。 见《㠱侯弟遗鼎铭》。 职掌不详。官名。西周设置,《侯弟遗鼎》所记有“司”一职(《文物》1972年第5期),所掌不详,可能相当于《周礼·夏官》之属的司爟,
官名。辽、金、元设置,为警巡院的主官,见“警巡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