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警总厅
官署名。清代后期,置内外城巡警总厅,厅丞各一人,初秩正四品,光绪三十三年升为从三品;掌徼循坊境,并掌跸路警卫。其属有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处,各置佥事,各置五品、六品、七品、八品、九品警官若干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民政部·内、外城巡警总厅》。
官署名。清代后期,置内外城巡警总厅,厅丞各一人,初秩正四品,光绪三十三年升为从三品;掌徼循坊境,并掌跸路警卫。其属有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卫生四处,各置佥事,各置五品、六品、七品、八品、九品警官若干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民政部·内、外城巡警总厅》。
宋朝贡院官名。简称编排官、管号官。北宋初年,置编排官兼详定官。真宗天禧三年(1019),始分置。以翰林学士及员外郎以上官兼任,掌编排举人试卷字号及合格举人名次。科举考试的试务官。宋初置,亦称编排官、管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神锋总管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,汉置。原名左弋,汉武帝太初元年改左弋为佽飞,掌弋射。其长官称令,次长官称丞,属少府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西羌反,发三辅、中都官徒弛刑、及应募佽飞射士。”注:“臣瓒
散阶称号。①金始置为武散官,以授从六品下武官。元沿置,改武官从五品,宣授。明朝为武官从五品,初授。清初沿置,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五品之封赠。乾隆二十年(1755),改武略郎。②见“十武将军”。官名。元、
官名。即殿中监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殿中监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中御府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宫廷用马,属太仆卿。
官名。汉朝置高庙令,员一人,六百石; 世祖庙令一人,六百石。掌守帝王庙,案行扫除。唐朝前代帝王庙皆置,掌开阖、洒扫、释奠之事。三皇、五帝、周文王、周武王、汉高祖及武成王庙各置一人,从六品下; 五岳四渎
官名。宋朝置,为宦官阶官,位在都都知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定为正六品。哲宗元祐 (1086—1093) 中,改为从六品。南宋复为正六品。
见“国信所”。
官名。清置,为“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”长官,见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