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右都督
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五军都督府”。
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五军都督府”。
即“给事北院知圣旨头子事”。
官名。同“太保”。西周始置。周王辅弼三公之一。《大保簋铭》: “王降征令于大保”。春秋时曾国亦置,见《曾大保盆铭》,详“太保”。
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。秩正三品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,掌唐兀军(又称河西军)三千人,置司于大都丽正门内。都指挥使三员,副都指挥使二员,佥事二员。辖九千户所。官署名。唐兀是蒙古语党项一词的音译
官名。金宣徽院所属有孝靖宫令及丞,掌总领章宗五妃位各同监。
官名。北宋仁宗天圣七年(1029)始置,以御史中丞兼任,掌检院、鼓院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。官名。宋置,见“登闻检院”。
官署名。明初置,掌御马。其官有司正,正五品;副司正,从五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三》。
官名。金代大理寺设知法十一人,从八品,女直司五人, 汉人司六人,掌检断刑名之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内廷派驻龙牧曹监察政务的官员,兼掌牲畜牧养事务。《魏书·吕洛拔传》: “(洛拔)长子文祖,显祖以其勋臣子,补龙牧曹奏事中散。以牧产不滋,坐徙武川镇。”参见“奏事中散”。
官名。隋朝于门下省御府局置,为掌具体事务的低级官吏,从九品。唐、五代沿置,卫尉、太仆、司农、太府等寺及将作监所统部分官署分设一至十人不等,自从九品或正九品。宋朝置官而未除授。明朝光禄寺大官、珍羞、良酝
宋朝大理寺左断刑省称。官署名。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,掌复审各地奏劾命官、将校和大辟以下疑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