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洋政府置,属司法部。司法部由秘书和参事掌管本厅事务。其职掌为:一、法院的设置、废止,管辖区域的划分、变更事项;二、司法官和其他职员的考试和任免;三、律师事项;四、稽核罚金、赃物事项;五、司法
即“玉典赤”。
官名。东晋、南朝宋置,属太仓令。官名。见“东仓丞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陕西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,陈沿置。任命朝中官员为此职。班品较中权将军高一阶。参见 “中权将军”。
官名。元代于国子学、蒙古国子学各设典给一人,掌生员膳食。
明代铨选方式之一。布政使、按察使员额有缺,由三品以上官会推,称为会举。见《明史·选举志三》。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中置,为太子济司局长官。太宗贞观元年(627)改名太子典设郎,为太子典设局长官。参见“济司局”。
清朝内阁学士之别称。
辽朝宫中杂役名。属著帐户司承应小底局,掌寝殿侍候事。例由著帐户充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