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戎卫大将军
官名。即左领军卫大将军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领军卫大将军。
官名。即左领军卫大将军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左领军卫大将军。
官署名。又称“总办秋审处”。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。雍正十二年 (1734) 设。原以广西、四川二清吏司掌核秋审 (即录各省狱囚) 之案。至是,始遣各司满、汉员外郎各二人专办。后又设协办四人。乾隆十九年
官署名。 宋朝将作监置, 掌接受京畿诸县夏租麦茎,以供修治墙垣。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宋将作监所属机构。掌收受京畿诸县夏租麦茎,以供修缮墙垣之用。设监官一人,以三班使臣充任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属司天台。掌观测气象等。设八人。
官名。见“公府媒曹”。
官名。唐朝于诸王府置。五代沿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 定为同六品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
官名。参见“左韶舞”。
官名。宋代诸州幕职有节度推官与观察推官,小州推官、判官不平置,有的以推官兼观察支使,主管本州司法事务。自辽金始,诸州不设推官。
官署名。西晋置,掌接待少数民族等事务。隶大鸿胪。设令、丞以掌署事。北齐、隋、唐沿置。宋朝省,金朝复置。官署名。秦汉置典客,即后代的大鸿胪、鸿胪寺。隋、唐两代设典客署,属鸿胪寺,掌管接待外国宾客等事,其
爵名,也写作“上间爵”。意即功使上闻,名通天子。详“上间爵”条。
东汉京城洛阳十二门,每门置候一人,掌城门兵。《后汉书·百官四》:“城门校尉一人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雒阳城门十二所。司马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主兵。城门每门候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雒阳城十二门,其正南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