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左推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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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王府伴读

    官名。明朝王府官属。建文(1399—1402)中置,一人,与伴讲、伴书同称王府三伴。进见亲王时,侍坐,称名而不称臣,王待之礼如宾师。成祖即位,革。

  • ① 举荐。汉朝用为选官主要途径。后世因之。有察举、荐举、奏举等名目。② 宋朝科举制度,举人参加乡试或省试一次,作为一举。一举约三年。凡举人应试,均需登记举数。乡试达到一定举数,可免一解或永免文解,直赴

  • 副宰

    女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三年(1113)、改尚书内省官制,置内宰二人,副宰四人。总率其属以行内治,并掌外省六曹所上之事。

  • 君子营

    ①官署名。石勒为十六国汉安东大将军时置。将被其俘获的衣冠士族集在一起,号君子营。②军营名。东晋置。《晋书》卷七○《刘超传》: “(刘超)迁射声校尉,时军校无兵,义兴人多义随超,因统其众以宿卫,号为君子

  • 百将

    官名。战国秦置。统领百人士卒的将官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 “五人一屯长,百人一将。其战,百将、屯长不得首,斩。”武官名。战国时秦国军队编制,每百人设百将一人以统率之。

  • 明经

    选举制度。意为通晓经学。始见于汉,自武帝尊崇儒术后,颇盛。无常制。东汉章帝元和二年(后85)始令郡国举通晓经学者,凡十万以上举五人,十万以下举三人。后附以年龄规定,如质帝本初元年(146)定年五十以上

  • 郡兼理司法行政长官

    自秦至西汉,地方实行郡县二级制,郡直接中央;自东汉至魏晋南北朝为州县之间的一级地方政府。隋炀帝与唐玄宗时又两度改州为郡,此后州郡仅为互名,如宋代无郡的建置,而常以郡代称州。郡的行政长官是太守,兼理司法

  • 太乐祭酒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五品中,二十三年官品令未载。掌宫廷音乐。官名。北魏等置,从五品中,掌管音乐。见《魏书·官氏志》。

  • 甜食房

    宫廷祗应机构。明置,属御用监。掌造办丝窝虎眼等糖、栽松减煠等样一切甜食。设掌房内官一人,协同内官数十人。

  • 资善堂说书

    官名。南宋宁宗开禧元年(1205)置,掌教授皇子。官名。宋孝宗时置,见“资善堂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