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断刑
宋朝大理寺左断刑省称。
官署名。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,掌复审各地奏劾命官、将校和大辟以下疑狱。
宋朝大理寺左断刑省称。
官署名。宋代大理寺审判厅之一,掌复审各地奏劾命官、将校和大辟以下疑狱。
官名。隋朝右领左右府长官,置一员,正三品,掌领千牛备身、备身左右等侍卫左右,供御兵仗,炀帝大业三年 (607) 罢。
官署名。南朝梁置南、北署,各有令、丞。北齐卫尉寺置,掌甲兵及吉凶仪仗,有令; 又别有修故局丞,掌领匠修故甲等事。隋朝沿置,有令二员、丞二员。唐朝卫尉寺置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东都亦置,掌藏兵械,
宋朝侍郎右选郎中、员外郎通称。
官名。南朝梁皇弟皇子府始置,陈沿置;北魏、北齐及隋诸王府亦均置之。唐制亲王府长史秩从四品上,与司马皆掌统府僚,纪纲职务。宋王府亦置长史,但不任命。辽亲王内史府中有长史,属南面王府官,地位在内史之下。明
官名。隋朝太府寺掌冶署长官,置二员,从八品上; 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隶少府监,升从六品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掌冶方令置,一员,正八品上,掌熔铸铜铁器物。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。
僧人等级。明朝官定僧级第三等,可充任僧官,不给俸禄。
见“军机大臣”。
官名。唐朝禁军右神威军统兵次官,德宗贞元三年(787)改殿前右射生军为右神武军而置,二员,从三品,宪宗元和三年(808)罢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定为从八品上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掌山林之吏。《左传·昭公二十年》: “山林之木,衡鹿守之。”衡通林。鹿通麓。《说文解字》卷六: “鹿,守山林吏也。”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守山林。《左传·昭会二十年》:“山林之木,衡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