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代设西藏办事大臣,北洋政府时期改设西藏办事长官,职权大体如旧。唐古特官和喇嘛官虽为达赖喇嘛与班禅喇嘛的属官,但有关任免事项须与办事长官商议。参见“西藏办事大臣”。
官名。宋置,《宋史·河渠志五》载:“塘泺,缘边诸水所聚,因以限辽。河北屯田司、缘边安抚司皆掌之,而以河北转运同兼都大制置”。《历代职官表》按:“河北转运使制置塘泺,若今(清代)直隶总督兼总河之职;而缘
参见“农工商部左丞”。
官名。明制以主事任漕粮监兑之职,称为监兑主事,见《明史·食货志三》。
官署名。掌修国史。宋初于门下省置编修院掌修国史,事毕即罢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,每修前朝国史则置。哲宗元祐五年(1090)置,隶门下省,绍圣二年(1095) 改隶秘书省。南宋时,每
官名,指太子太师、太傅、太保和少师、少傅、少保。古有太傅少傅,汉朝沿置,总领东宫官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。西晋末年始置六傅,通省尚书事,亦通阅詹事文书等。北魏、北齐、隋、唐皆置。《隋书·百官志中
监察御史简称。
官名。清朝八旗驻防地之最高长官,见“将军”。官名。清代八旗兵世驻各省重地,称为驻防旗,其领兵将军,称驻防将军,如陕西的西安将军,江苏的江宁将军,浙江的杭州将军,湖北的荆州将军,广东的广州将军,四川的成
官名。清朝光绪三年(1877)设。正二品。七年后,兼驻义、奥、荷、法、比等国大臣。十三年,改驻俄大臣兼。二十二年,复专设出使德国大臣。辖二等、三等参赞各一人,二等、三等通译官各一人,一等、二等书记官各
司天散官名。金、元皆置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,秩正九品下。元十四阶之第十二阶,秩正八品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挚壶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