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春秋时宋、吴等国置。宋国少司马为六卿执政之一,位在大司马之下。吴国少司马为军吏。 《左传·昭公二十一年》: “䝙为少司马。 ”《国语·吴语》: “王(夫差)称左畸曰: ‘摄少司马兹
官名。清置,为都转盐运使司长官,掌督察场民生计、商民行息、水陆运输、计算里程及往返时间等;从三品,奉天、直隶、山东、两淮、两浙、广东、四川各一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都转盐运使司盐运使》。民国也置盐运
考功郎中、度支郎中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考功(郎)度支(郎)为振行”。
警察职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各处设警佐十二人,其地位次于警正;县警察所设警佐一至三人,得充警察分所所长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设于县,掌全县警察事务,其地位相当于科长。
官名。又称“御戎”。春秋晋置。掌驾驭兵车。大夫爵。《国语·晋语七》: “知栾纠之能御以和于政也,使为戎御。”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机构,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 (1277),置司龙兴路(今江西南昌),监治龙兴、吉安、瑞州、袁州、临江、抚州、江州、南康、赣州、建昌、南安等路。隶江南行御史台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官名。北齐设中尚食局,属中侍中省。掌供御食饮。设典御、丞各二人,监四人。
官名。即秘书阁郎中。
吏名。亦称尉史、尉吏。元成宗大德四年(1300)定制,各县巡尉司置一人,掌捕盗。初从民间选取,旋改由贴书等补充。任满一年无过,升任县司吏。
官名。明朝上林苑监置左、右各一人,正七品。因本监左、右监正,左、右监副不常置,故往往署职,掌监事。此外,明初,内府神宫监、尚宝监、内官监等宦官衙门也曾置,左、右各一人,正五品,后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