延禧监
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见“大承华普庆寺都总管府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属教育部。依照民国元年(公元1912年)官制,其所掌为:一、师范学校;二、中学校;三、小学和蒙养院;四、普通实业学校;五、盲哑学校,其他残废等特种学校;六、和以上相等的各种学校;
宋朝书院及州学职事名。南唐白鹿洞书院设。宋初沿置,为书院职事人,差补进士或贡士充任,官府给牒。仁宗时,州学亦设,选学生充任,仍给牒,位在学录之下。南唐时白鹿洞书院除洞主外,另设堂长一人。宋承其制,不少
公府诸曹之一。东晋初,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刑狱曹,设刑狱参军,主刑狱。南朝宋公府置刑狱贼曹参军;北魏北齐三师、二大、三公府及北周大丞相府置刑狱参军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铸造钱币。世宗大定二十年(1180)由代州钱监改名。设钱监、副监、丞各一员,以州节度同知、观察判官兼领其事。
官名,为少府属官,掌太后府库珍藏宝物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长乐御府、中御府及都内、平准帑藏钱帛珠玉财物甚众,莽愈爱之。”注:“师古曰:(长乐)御府有令丞,少府属官也,掌珍物。中御府者,皇后之府藏也。”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,十六国西秦、南朝梁及北魏亦置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中未载,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定为四品。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七班,拟镇兵将军
丙科。汉朝考取官吏分甲、乙、丙等科,唐朝讳“丙”,改“丙”为“景”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:“射策甲科,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。”唐人颜师古注曰“《汉书·儒林传》岁课甲科为郎中,乙科为太子舍人,景科补文学掌故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刺绣,以男工担任。
官名。两晋时为“大司农”别称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,改大司农为司农卿,职掌劝农、仓储、园苑、供应宫廷膳馐,十一班,有丞。领太仓、导官、籍田、上林令,乐游、北苑丞,左右中部三仓丞,荚库、荻库、
清朝印信之一种。管理伊犁索伦领队大臣、管理额鲁特领队大臣、管理锡伯营领队大臣、管理察哈尔领队大臣、塔尔巴哈台领队大臣、八旗佐领、盛京防御等用之。俱铜质直纽方形。其文体及尺寸,依官员品级大小而异,由礼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