廷尉从史
官名。汉代廷尉的属官。《汉书》颜师古注:“只随官僚,不主文书。”
官名。汉代廷尉的属官。《汉书》颜师古注:“只随官僚,不主文书。”
官署名,即群牧所。金置,掌群牧之事。其官有提控诸乌鲁古(正四品)、使(从四品)、副使(从六品)、判官(正八品)、知法(从八品)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诸群牧所》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重臣死后,皇帝派出为死者祭奠的大臣。亦称敕祭使、敕葬使。
官名。尚书省中兵曹长官通称,亦称中兵郎中。三国魏始置,属五兵尚书,六品。西晋武帝太康 (280—289) 中分设左、右中兵郎。东晋南朝并为一官,晋、宋六品,梁五班,陈四品,秩六百石。北魏与左、右中兵郎
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为丞相府士曹副长官。汉朝官府分曹办公,曹的正长官称掾,副长官称属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韩暨传》:“太祖平荆州,辟为丞相士曹属。”
官名。据《汉书·地理志》记载,西汉末,天水郡有骑都尉,治豲道县;安定郡有主骑都尉,治参县;似均为边郡主骑兵之都尉,而有固定治所者。
官名。新莽更名大理为作士,典全国刑狱。东汉复称廷尉。官名,王莽改廷尉曰作士,掌刑法审判。属官有正、左右监。秩皆千石。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右平,秩皆六百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廷尉》。
军阶名。清末新陆军次等官阶之一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军官员等级,分三等九级,始置。为次等第一级,任督队官、执事官等。秩视守备,阶正五品。宣统元年(1909)修订,军官冠以某队(步队、马队)、军佐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野庐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十人(第一、第二科各四人,编案处二人),奏补。辅佐总纂分别主管科处事务。
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计部次官,位郎中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