廷杖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明代君主为提高皇权,对臣下施行廷杖以立威。一旦触君主之怒,虽大臣也不免受廷杖之责,为明代秕政之一。
官员降罚方式之一。明代君主为提高皇权,对臣下施行廷杖以立威。一旦触君主之怒,虽大臣也不免受廷杖之责,为明代秕政之一。
北齐并州尚书省属官。《北齐书·张保洛传》:“康德,代人也。历数州刺史,并省尚书,封新蔡郡王。”
官署名。辽北面官。掌王子各帐之事。设王子太师、太保、司徒、司空等职。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皇族帐官,掌皇子各帐之事。设王子太师、王子太保、王子司徒、王子司空诸官,下设王子班郎君,掌王子侍应之事。
郡分职吏名。晋置,为武吏之一。见《集古录跋尾》所引《司马整碑阴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军中给事官。见“军中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置,掌库藏出入。分设于朝中与军中,朝中的为天朝典官,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;军中的为各军典官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监军。
官署名。管理道教事务机构。元朝始设于各州,掌理道人词讼。凡遇道士与百姓发生词讼,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。长官为道正。洪武十五年(1382)亦置于各州,掌钤束一州之道人。长官仍为道正。清沿明制未改。官署名
个人或有关政府机构向皇帝检举、弹劾官吏或贵族的罪状。
“技巧”是“技巧官”的简称。西汉水衡都尉的属官有技巧令及其佐官技巧丞,掌技巧、技术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:“水衡都尉,武帝元鼎二年初置,掌上林苑,有五丞。属官有上林、均输·御羞、禁圃、辑濯
官名。秦置,属少府。入汉因之,为符节令副贰。东汉省。官名,秦置汉因之,为符节令之副,佐令掌符节事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,参看“符节令”条。
简称文选司郎中。明清吏部文选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 改选部郎中设,一人,南京吏部文选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,掌三司规划、审计之事。员额三人,秩正七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