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辽朝处理上诉冤案的机构,有冤者到钟院击钟,以达于皇帝。始置于太祖时,穆宗时废,保宁三年 (971),景宗下诏恢复,并铸钟刻诏,说明所以废置之意。官署名。辽太祖神册六年置,民有冤可击钟使皇上知道
食邑制度之一。唐朝封户有虚实之别,其封国并无疆土,封户亦徒有虚名,唯加实封者,始食其所得封户之租税。玄宗开元(713—741)中定制,食实封者不得私征封户租调,需向太府寺领取封物,其实封有同俸赐。后又
州分职吏名。北齐置,见“功曹从事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陪都西京(今河南洛阳)、南京(今河南商丘)、北京(今河北大名)三留守司各置留司御史台,各设管勾台事一人,以朝官充任。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官署名。宋置,掌拜表行香,纠举违失。设管勾台事各一
官署名。清朝銮仪卫后所下设机构。顺治十一年(1654)置,掌管帝、后仪仗之旗、瓜、吾仗等。设掌印云麾使、掌司事治仪正各一人,共掌司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前侍中士”。
官名。南宋初年置,为临安府副长官。孝宗乾道七年(1171),改置判官领其事。九年复置。
官名。北魏、北齐所设诸行台最高长官,总领所辖地区军政、民政。隋朝为行台省长官,视正二品,置一员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初,诸道行台尚书省各置一员,从二品,掌管内军民,总判省事,武德五年、九年先后
勋官号。唐高祖武德七年(624) 改上开府仪同三司置,八转勋官,比正四品。宋朝置为第五阶勋官,秩正四品。金朝为第五阶勋官,正四品。元朝为第五阶勋官,正三品,只用于封赠。明朝置为第五阶武勋,正三品,再考
官名。简称考功司郎中。明清吏部考功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 改考功部郎中设,一人。南京吏部考功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 (1644) 沿设,汉郎中一人。以科甲出身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