弭妖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弭妖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弭妖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场用语。宋朝宰相常置数员,其先除者称首相或上相。官名。宰相分职,数人同任,居首位者称首相。《宋史·曾公亮传》:“公亮明练文法,更践久,习知朝廷台阁典宪,首相韩琦每咨访焉。”
见“算学”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殿内省尚辇局置为长官,二员,正五品。唐朝殿中省尚辇局沿置,二员,从五品上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奉舆大夫,咸亨元年(670)复旧。宋朝殿中省尚辇局沿置,四或六员,徽宗
宋朝贡举考试公布名次的一种方榜。凡皇帝即位后第一次殿试礼部奏名举人,其公布合格举人名次的文榜称为龙飞榜。中此榜者得受特殊优遇,称龙飞恩例或龙飞特恩。
即“玉典赤”。
即“治书持御史”。唐朝人避高宗李治名讳改。官名,也省称持书或持书平,又名治书侍御史,掌评全国疑案。《通典·职官·御史台》:“御史中丞,旧持书侍御史也。”《晋书·职官志》:“汉宣帝幸宣室,斋居而决事,令
官名,掌察奸捕盗,主治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太仆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二·太仆》。
汉朝选官制度,亦作特召。《汉书·武帝纪》元特六年 (前117) 诏: “士有特招,使者之任也。”汉朝如才能出众之士,有时由皇帝亲自召见,问以政事,或授以官职。官制用语,也写作特召。汉朝对才能出众有某种
官场用语。南宋初,流落金朝人来归,称为归正人。有官人归正,即恢复原有官职,多注授不厘务差遣。士人归正,许于所在州军入学就读或赴秋试。
官名。隋朝岐州监次官,视正九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