录副
“录副奏折”之简称。
“录副奏折”之简称。
官名。金朝置,为司天散官。二十五阶之第十八阶,秩正八品上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司天翰林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(二)十五阶。正八品上,称推策郎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春秋时齐国置。地方武装机构属的长官。《管子·小匡》: “三乡为属,属有帅”,“武政听属,文政听乡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置,隶工部营缮清吏司,掌收贮薪苇等营造物料。明代工部营缮清吏司所属机构。掌储藏薪草、芦苇,登记其数量,以供修作之用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。晋武帝泰始四年(268)罢此职与振威护军,改置左、右积弩将军。官名,三国魏置,掌护卫或作战。
吏员名。清置,见“掌醢署署正、署丞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太府寺置,有令、丞。隋朝沿置,有令二员、丞四员。唐朝太府寺置,令三员、丞五员、监事八员,掌钱帛、杂彩库藏。入藏,由太府卿、御史监阅,太府丞主帐簿; 出库,则勘验本寺符契而发。北宋初存其名而
官名。《周礼》夏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方相氏属吏。《左传·闵公二年》:“是服也,狂夫阻之。”孔颖达疏引韦昭说: “狂夫,方相氏之士也。”《周礼·夏官·序官》: “方相氏,狂夫四人。”参见“方相氏”。
妃嫔封号。西汉置,视二千石,比少上造。东汉亦置,无爵秩,岁时赏赐充给而已。汉末魏置为第五等内官。三国魏明帝太和(227—233)中定比视二千石。晋武帝重定内官,位三夫人九嫔之下,爵视千石以下。十六国前
即“拜唐阿”。
官名。省称绣衣直指,西汉武帝时置,为侍御史的一种,因其衣绣衣,专门执行皇帝亲自交付的司法案件,故名。地位很高,然不常置。官名,汉置,又名绣衣直指、绣衣御史,详此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