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均监
官署名。即国子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国子监。
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国子监为成均监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
官署名。即国子监,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,中宗神龙元年(705)复名国子监。
官署名。唐光宅元年(公元684年)改国子监为成均监,神龙元年(公元705年)复旧。
官署名。金朝榷场与酒税相兼者称榷场兼酒使司。管理贸易及酒税。根据课税数额定立官吏人数。长官为酒榷场使,秩从七品。
民国时,坊自治机关,设坊长一人,办理坊自治事务及市政府、区公所委托办理事项。
女官名。北魏后宫女职。孝文帝时,定为视三品。
任官制度。明朝户部十三司官员三差之一。由本部剳委充任。部郡从事官名。汉朝置,为司隶校尉、诸州刺史属官,每郡一人,掌督促文书、察举非法,州自辟除,秩百石。魏晋时为司隶校尉,北齐诸州置,职掌巡视诸郡,督察
官名。北齐置昭玄寺,掌诸佛教。鸿胪寺中亦置典寺署,统州郡沙门,隋炀帝改佛寺为道场,改道观为玄坛,各置监丞,并在鸿胪寺设崇玄署管理之,置署令一人。唐贞观中省。开元二十五年(公元737年)复置,有令丞各一
官名。清置,为外务部长官,掌管国际交涉,昭布德信,保护侨民,以慎邦交等。其佐官有副大臣、左右丞、左右参议、参事;其属有司务和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外务部》。官名。清宣统三年(公元19
人死后,由朝廷依其生前行事给予相应称号,称为谥。其号称“谥号”。起于西周,历代因之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 “死谥,周道也。”孔颖达疏: “殷以上有生号,仍为死后之称,更无别谥。尧、舜、禹、汤之例是也。周
即“哈思呼额尔吉阿里费拜察喇按班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韦世康传》:“周武帝时,(韦艺) 数以军功,致位上仪同,赐爵修武县侯,邑八百户,授左旅下大夫。”正四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韦世康传》:弟艺,“周武帝时,数
阴阳学教官名。明清时设于府阴阳学,明制秩从九品,清制未入流。参见“阴阳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