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部总科尚书
官名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 因事务繁剧,于户部总科置,一人。十三年罢。
官名。明洪武八年 (1375) 因事务繁剧,于户部总科置,一人。十三年罢。
官名。北周设置,《资治通鉴》胡三省注:“相府司录,总录一府之事。”于文泰为西魏丞相时,即有相府司录,北周沿置。任北周大丞相府司录者,见《隋书·高颎传》:“高祖得政,引为相府司录,委以心膂。”
官署名。北魏置。职掌不详,多以他官典本曹事务。《魏书·宿石传》: “(文成帝兴光 (454—455)中,(宿石)迁侍御史,拜中垒将军,进爵蔡阳子,典宜官曹。迁内行令。”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权武传》:“宣帝时,拜劲捷左旅上大夫,进位上开府。”正六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六命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权武传》:“周宣帝时,拜劲捷左旅上大夫。”
官名。元至元十四年(公元1277年)改覆实司辨验官兼提举市令司。大德五年(公元1301年)又分大都路总管府官属置供需府。至顺二年(公元1331年)罢之,置广谊司,秩正三品,属大都留守司。掌和雇和买、营
官名。宋朝都督等属官,临时派遣处置各种事务。幕职名。宋置,为御营使、都督、宣谕使、镇抚使、三衙等所属,以备临时差遣,处理各府司的日常事务和紧急事务。
参见“都水参军”。
官秩等级,因所得俸禄以米谷为准,故以“石”名之。汉朝二千石为中央政府机构的太子太博、太子少傅、将作大匠、詹事、水衡都尉、内史等列卿,及州牧郡守、诸侯王国相一级官员。月俸谷百二十斛,一年得谷一千四百四十
以官名为氏。《公羊传·隐公元年》: “宰者何?官也; 咺者何,名也。曷为以官氏?宰,士也。”
清朝兵部武选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。额设经承一人。
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所设专门委员会之一。见“中国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