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太祖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置内史监,掌宫内之事,为宦官衙门。后改置内使监、御用监。内使监设令一人,正三品,丞二人,从三品,奉御,正六品,典簿,正七品。洪武二年 (1369)
官名。北周地官府司仓中大夫所属有盐仓中士,正二命;盐仓下士,正一命。掌盐的收藏。《周礼》中无此官。
清末京师内城巡警总厅内部机构。掌密查、侦察事件,检查广告、传单、集会演说等事。设巡官四人,巡长四人,巡警十人。所属各分局亦设刑事巡查所,职掌略同。
官名。隋朝国子寺书学置二员,协助书学博士教授书法,文帝开皇十三年(593)罢。唐太宗贞观二年(628)国子监书学复置一员,高宗显庆三年(658)废学而隶秘书省,龙朔二年(662)复隶国子监。学官名。见
银行名。民国二十二年(公元1933年)在“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”的特许下,以特税(鸦片税)为基金,设立豫鄂皖赣四省农民银行,办理农贷和农业投资,实际上是为地主、富农放高利贷提供资金。总行设于汉口,并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正三品,隶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。置司河州 (今甘肃临夏)。设达鲁花赤、总管、同知、治中各一员。下辖税务提领及宁河县官脱脱禾孙、弓甲匠达鲁花赤等官。
官名。北齐置,为三京县令之一,参见“邺县令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领兵征伐。孙桓自武卫都尉迁此。杂号将军名,三国吴置,掌征伐或镇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桓传》:“孙桓……年二十五,拜安东中郎将,与陆逊共拒刘备。”
官署名。唐朝始置,为侍御史治事之所,御史台下属三院之首。初设侍御史四员,后增为六员,掌监察弹劾百官、入閤承诏、受制出使、分管御史台事务,又轮直朝堂,与给事中、中书舍人共同受理词讼,与刑部、大理寺会审重
监狱名。宋代附设于司理院的监狱。参见“司理院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