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四门学生”。
官名。见“侍郎右选郎中”。
官名。北宋置,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改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 重定武臣官名,改武翼大夫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白间局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。光绪二十九年(1903)设。置总办一人,帮办数人。管理出洋游学生一切事务。三十二年,併入学部。
官名。南齐分殿中监为内、外殿中监,隶尚书省。梁、陈改名殿中内、外监。皆流外官职。参见“殿中监”。
官学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三年(1043)始置,设教授一人,掌讲授兵书、兵法,数月后罢。神宗熙宁五年(1072)复置,设教授以文武臣熟知兵事者充任,其上设判学一人。生员以一百人为限,凡使臣未参班及门荫、草泽
官署名。汉朝设暴室,掌织作染练,属掖庭令。宫中妇女有病,到此室就诊,皇后、贵人有罪,也就此室,因此又称“暴室狱”。《汉书·宣帝纪》:“既壮,为取暴室啬夫许广汉女,曾孙因依倚广汉兄弟及祖母家史氏。”宋苏
郡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《隶释》五《巴郡太守张纳碑》有漕曹掾及左右史各一人。漕曹之职当为管理漕运。汉制,郡国之粟或存本郡,或漕送京师,或转运于他郡,均按中央命令办理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太仓令“主受郡国
官名。隋炀帝始置,为宫廷女官,二十四典之一,属尚食局。员二人,从七品,唐改正七品。为司酝之佐。协掌酒醴酏饮之事。宋沿置,属尚书内省,金、明悉如唐制。明永乐(1403—1424)后归其职于宦官。宫中女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