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招讨司

招讨司

官署名。北宋仁宗庆历三年(1043),以郑戬为四路都招讨,置府于泾州,招讨使始专置官署。金朝始于西北路、西南路、东北路三处各置招讨司,每司设使一人,正三品,副招讨使二人,从四品,掌招怀降附、征讨叛离。其属有判官一人,从六品;勘事官一人,从七品; 知事一人,正八品; 知法二人,从八品。元朝于西南少数民族地区置数司,为正三品官衙,每司设达鲁花赤一人,招讨使一人,经历一人。明朝沿置于西南地区,为土官衙门。每司设招讨使一人,从五品; 副招讨一人,正六品。


官署名,掌招降讨逆。辽代北面边防官中西南路等置招讨司,其官有招讨使等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二·北面边防官》。金代在西北路、西南路、东北路置招讨司,掌招怀降附,征讨携离。其官有招讨使一员,正三品;副招讨使二员,从四品;判官一员,从六品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招讨司》。元代在土番(吐蕃)、剌马刚等处置招讨司,秩正三品,达鲁花赤一员、招讨使一员、经历一员。见《元史·百官七·招讨司》。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招讨司,其官有招讨使一人,从五品;副招讨使一人,正六品;其属有吏目一人,从九品。见《明史·职官五·土官·招讨司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利通监

    官署名。又称曲阳钱监。设于金世宗大定二十七年(1187),掌铸造钱币,置副监、监丞等职。二十九年罢。

  • 渠长

    1、指称少数民族首领或统领军队的乡豪、宗主。也称渠帅、渠魁。详“渠帅”、“渠魁”条。2、唐朝掌管沟渠水利的乡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都水监》。

  • 左藏东西库提辖

    官名。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七年(1157)置,员一人,由户部于辖下丞簿内选通晓财计者充任,掌检察送到纲运。任满无遗阙依左藏库监官例理赏,每月支给茶汤钱十贯。

  • 监军道

    官名。明朝于各省设,不常置。为各省布政使佐官左右参政、参议的分道之职,以监督武职,整理文书,商榷机密,参谋军务。专职道员名。明代常因事以按察司副使或佥事监军,称为监军道,事已则罢。

  • 典御都尉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奚斤传》:“太宗以其世典戎御,遂拜(奚和观)典御都尉,赐爵广兴子,建威将军。”官名。三国魏置,第六品,隶属于太仆,主管田猎之事,属官有司马一人。晋沿置,后代无闻。

  • 象胥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周朝置。掌接待少数民族国家的使臣和来宾,及通译事宜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象胥,每翟上士一人,中士二人,下士八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蛮夷闽貉戎狄之国使,掌传王之言而谕说焉,以和亲之。

  • 猛拽刺详稳司

    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统领猛拽刺军。设详稳等职。

  • 河渠署令丞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始置河渠署,有令及丞各一人,属都水监。唐沿置,令一人,正八品下;丞一人,正九品上;掌修补堤堰、渔钓、川泽鱼醢之事。所属有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、长上渔师、短番渔师、明资渔师诸职。

  • 南史

    官名。春秋齐置。太史属官,掌书国史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五年》: “大史书曰: ‘崔杼弑其君。’崔子杀之”。“南史氏闻大史尽死,执简以往。”《新序·节士》:“(齐崔杼杀太史)南史氏,是其族也,闻太史尽死,

  • 司稽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司市属吏,掌市场的巡查稽察,检举违法者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司稽,五肆则一人; 胥,二肆则一人; 肆则一人”,“掌巡市,而察其犯禁者,与其不物者而搏之。掌执市之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