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捕盗官

捕盗官

清朝专司缉捕盗贼之官员。武职。京师步军营设捕盗步军校四十人。在外省有直隶捕盗官、奉天、吉林捕盗官八十余人,由千总、把总、外委充任,分别统于总督、将军和府尹,其体为地方文职官员所辖。察哈尔地方亦设四人,统于定边左副将军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两翼稽察大臣

    见“稽察宝坻等处驻防大臣”。

  • 太子右奉裕卫

    官署名。即太子右内率府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右内率府。

  • 廷议

    廷臣议事制度。明朝凡有大政及推举文武大臣,内阁会同五军都督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六科给事中计议,然后具本奏闻,由皇帝裁决。

  • 小宰相

    侍中、给事黄门事郎的别称。《魏书·王慧龙传》: “时政归门下,世谓侍中、黄门为小宰相。”

  • 礼部左参议

    官名。清末礼部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 置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四品,简任。佐尚书、侍郎奉行典礼,审议各司重要事务,总核征收地租及一切公产等。宣统三年 (1911)礼部改典礼院,遂省。

  • 宗人府经历司经历

    官名。明、清宗人府属官。经历司设,一人,明为正五品,清改正六品。掌出纳文移。

  • 县金曹

    县分职诸曹之一。汉置,主收市租。《隶释》一六《中部碑》有右金曹掾、史各一人,似还应有左金曹掾、史。晋代诸县亦置金曹,有掾与史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。北魏、北齐县亦置金曹掾,见《隋书·百官志中》。隋县置金

  • 司服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司服上士佐官,员二人,正二命。

  • 大理院典薄厅典簿

    官名。清末大理院属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定额四人,从六品,奏补。佐都典簿分任文牍、会计与庶务,并监印。

  • 将弁

    旧社会对武职的通称。清代称参将、游击以上武官为将,都司、守备以下为弁。《清会典·事例·兵部武生童考试二》:“如有恃符滋事不知奋勉者,即令该管将弁详请开除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