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 爵名。周朝始设,为五等爵之第四等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王者之制禄爵,公、侯、伯、子、男,凡五等。”一说子、男爵位属同一等。《孟子·万章上》:“天子一位,公一位,侯一位,伯一位,子、男同一位,凡五等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通政使”。
宫中女官,为侍从宫女之长,侍后妃左右。《汉书·外戚传·孝成赵皇后》:“弃所养儿十一日,宫长李南以诏书取儿去,不知所置。”注:“晋灼曰,《汉仪注》:有女长御,比侍中,宫长岂此也?”长御,众御之长。
即“榜式”。
官名。清朝户关监督之一。顺治二年 (1645) 设,为北新关之主官。关署位于杭州府仁和县芳林乡。掌理征纳货税、船料及牲畜税。曾先后由两浙盐运使、杭州织造兼充。兼充者同时兼管工部南新关。乾隆五十八年 (
官名。即秘书少监,隋炀帝大业三年。(607)增置少监后改。唐高祖武德四年(621)复名少监。参见“秘书少监”。官名。隋炀帝改秘书少监为秘书少令,隋初沿置,武德七年(公元624年)复旧为秘书少监。
官名。汉武帝改左弋为佽飞,详见“左弋令丞”。
民国期间县或县属重镇设巡警局,俗称局子,掌警巡捕盗,维护社会治安等。
秦代考课官吏在品德方面的标准。据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为吏之道》记载,五善指忠信敬上,清廉毋谤,举事审当,喜为善行,恭敬多让;五失指奢侈超过限度,妄自高大,擅自决断,犯上弗知害,轻士人而重钱财。
见“八作司”。官署名。见“八作司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