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渤海国右六司信部属官,位卿之下。
清朝“健锐营”之别称。
官名。明清京师分五城兵马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 (1368—1398) 中设,于南、北两京五城各设一人,秩正六品。所属有副指挥、吏目等员。清顺治 (1644—1661) 中沿设,京师五城各一人,隶于
见“怯薛”。
蜀后主刘禅降魏后的封号。县公,食邑为县的公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后主传》:“后主举家东迁,既至洛阳,策命之曰:惟景元五年三月丁亥,皇帝临轩,使太常嘉命刘禅为安乐县公。”
官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置阑遗所,属宣徽院,二十五年(公元1288年)改为监,延祐七年(公元1320年)定秩为正四品。掌收遗失无主认领的人口、奴婢、牲畜与钱物。设太监一人为主官,下设少监、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翼王府,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总制。参见“典厨”。
官名。清置。乾隆十六年改圆明园中的清漪园御舟事务为御船处,置统领大臣,掌管御船等事务。明年又置八品水手催总三人,八品网户催总一人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五·御船处统领大臣》。
官署名。设于元成宗大德八年(1304),掌伊利汗哈赞位下事,秩正三品,置达鲁花赤二员,总管,同知、副总管、知事各一员,官吏均由伊利汗选用。下辖东局织染提举司,秩从五品。官署名。元大德八年(公元1304
即“总理各国事务衙门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