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僧人等级。明朝官定僧级第三等,可充任僧官,不给俸禄。
僧人等级。明朝官定僧级第三等,可充任僧官,不给俸禄。
官名。同“理”。掌治狱刑罚。相传大禹时皋陶曾任此官。《管子·法法》: “皋陶为李。”尹如章注:“古治狱之官。”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流外三品蕴位。
官名。五代梁太祖开平三年(909)置,掌京都巡警之事。北宋于开封府、河南府、应天府置,与左军巡使分掌争斗及推鞫之事,正八品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隶都水台。
官名。即“职方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吏首长。《国语·楚语上》: “天子之贵也,唯其以公侯为官正,而以伯子男为师旅。”韦昭注:“正,长也。”官吏之长。《国语·楚语上》:“天子之贵也,唯其以公侯为官正也。”注:“正,长也。”
官署名,辽朝置,掌南北院监察。其官有:南北枢密院点检中丞司事、总知中丞司事、南院左中丞、南院右中丞、同知中丞司事、南院侍御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一》。
官名。金朝置。太祖建国后,设四勃极烈共掌国政,弟杲任国论昃勃极烈,意为国家第二勃极烈。杲死后官废。官名。金代设此官,掌管阴阳。参看《金史·百官一》和“勃极烈”条。
官名。即太子典膳郎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典膳局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兴平(194—195)间孙策置。《三国志·太史慈传》:“ (慈) 还吴,授兵,拜折冲中郎将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孙策置,掌领兵征伐或镇守、宿卫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太史慈传》:“(孙策)即署门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