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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授

官名。宋朝东宫、大宗正司、诸王宫、府皆置,为皇侄、皇孙讲授经学。国子监所领武学、律学亦置。后或改名博士。又,仁宗庆历四年(1044)令诸州、军、监各立学,置教授训导考核诸生。南宋初罢,旋复置。西夏置于中央及各州诸蕃、汉学,讲授儒学。金朝国子学设四员,正八品; 地方府学、州学、女真府学、女真州学亦置,以进士充任,从九品。元朝诸路、府和上、中州儒学、蒙古学、医学、阴阳学皆置,秩正九品至从九品。中央蒙古国子学设二员,正八品; 太史院、司天监、回回司天监等亦设,从八品至从九品不等。元末朱元璋所置医学提举司设医学教授,正九品。明朝诸府、都司、卫之学皆置,掌教诲训导考核管理生员,初为正九品,后改从九品。衍圣公府及诸王府亦设,从九品。清朝唯设于府学,正七品。


官名。宋代始置学官教授,宋代各王府及各路州学皆置教授,用经术行义教导诸生,并掌课试之事。《宋史·职官七·教授》:“庆历四年,诏诸路州、军、监,各令之学,学者二百人以上,许更置县学。自是州郡无不有学。始置教授,以经术行义训导诸生,掌其课试之事,而纠正不如规者。”又《宋史·职官五·宗学》:“宗学博士,旧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也。至道元年,太宗将为皇侄等置师傅,执政谓环卫之官非亲王比,当有降,乃以教授为名。咸平初,遂命诸王府官分兼南、北宅教授……绍兴四年,始复置诸王宫大小学教授二员。”其后,金、元、明、清府学均置教授;金代州学也置教授。见《历代职官表·第四十六表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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