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、科布多、唐努乌梁海、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,相当于地方审判厅。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。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。各地审判处设
西汉时郡国常派遣郡丞、国长史上计于朝廷,称为上计使者。参见“上计掾史”。
官名。辽朝东京学之学官,掌教授生员,考察学业。
官名。蒙、元怯薛执事。蒙古语,意为“放牧骆驼者”,又译“帖蔑额赤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,正六命, 掌宿卫军事, 府属不详。《北周六典》认为左右司武上大夫可能是夏官府左右武伯中大夫的改名,其官名改易当在建德之初,《周书》记传中,建德以前无称司武大夫者,建德以后亦无称武伯大夫者
官名。见“纳言中大夫、下大夫”。
车上的黑色篷盖。汉制,二千石官员坐车皆为皂盖,以显示身分。也用作官员代称。
宋朝宪衔之一。参见“宪衔”。
见“曹官”。任知府。参见“吏”。官类名。宋置,见“曹官”。
官名。三国魏置,《三国志·刘放传》:“正始元年 (240) ,更加 (刘) 放左光禄大夫,(孙)资右光禄大夫,金印紫绶,仪同三司。”作为在朝显职的加官,以示优崇,或授予年老有病者为致仕之官, 亦常用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