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请大夫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始置,正五品散官。唐朝定为文散官,从五品下。诸王众子出身封郡公者,由此叙阶。北宋沿置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文散官,改为新寄禄官,从六品,取代旧寄禄官前行郎中。金置为文散官,从五品上。元朝改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从四品,加授。
官名。唐宋元明都设此官。唐宋文阶官,从五品上称朝散大夫;元升为从四品;明为从四品加授之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》。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始置,正五品散官。唐朝定为文散官,从五品下。诸王众子出身封郡公者,由此叙阶。北宋沿置。神宗元丰三年(1080)废文散官,改为新寄禄官,从六品,取代旧寄禄官前行郎中。金置为文散官,从五品上。元朝改从四品,宣授。明朝为从四品,加授。
官名。唐宋元明都设此官。唐宋文阶官,从五品上称朝散大夫;元升为从四品;明为从四品加授之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吏部》。
官名。隋初州置兵曹参军事,开皇三年(公元583年)罢郡,以州统县,改兵曹参军事为司兵参军事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改州为郡,改司兵参军事为司兵书佐。参见“司兵参军事”。
官名。北魏前期置。统兵,地位在都将之下。《魏书·周观传》:“(观)以军功进为都副将,镇方中。”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及二十三年职员令皆未载。武官名。北魏诸镇均置都副将,为都大将的副职,亦往往加持节
官名。即河南尹。官名。北宋以西京河南府、北京大名府、南京应天府并为陪都。各置牧,尹,少尹,判官,推官,司录参军,及户曹、法曹、士曹参军,左右军巡使、判官,文学、助教。尹以下掌同开封府,尹阙则置知府事一
官名。见“左右虎贲率上士”。
太平天国所设百工衙之一,主制造雨伞和旱伞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亦简称“司农少卿”。四品上。协助大司农管理租税园苑仓储。北齐改名“司农少卿”。元朝仁宗皇庆二年(1313)亦置,员二人,属大司农司,从二品。官名。元置,为大司农司的佐官,员额二人,从二品
满语官名。汉译为“侍郎”。
官名。北魏皇子府、王府、公府、将军府、州府僚属,孝文帝太和二十三年(499)定为正四品至正六品上。州府所置者位次长史、司马,高于诸曹参军。初置多员,宣武帝永平二年(509)省并为一员。北齐三师、二大、
县门下吏名。汉置,见《两汉金石记》一一《苍颉庙碑侧》,其地位在主记掾之下。晋亦置,见《晋书·职官志》,南朝宋下以无考。北魏以后改称“县录事”,参见该条。
官署名。清末地方审判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京师、奉天等地,宣统二年(1910)后各省渐设。省城、商埠、府、(首县)每处一所。掌审理不属初审厅管辖案件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案。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