杂卖场
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置,掌收受京城及各地官府多余物资,计值以待出卖,或准折支用,设监官二人,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。后亦差文武朝臣主管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归隶太府寺。南宋沿置,与杂买务总为一署。高宗绍兴六年 (1136),置提辖官一员。
官署名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置,属太府寺提举市易司。掌收京城与各地官府多余物资,计值以待出卖,或准折支用。有监官二人,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,后亦任用文武朝官。南宋时则置提辖官一人。
官署名。宋真宗景德四年 (1007) 置,掌收受京城及各地官府多余物资,计值以待出卖,或准折支用,设监官二人,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。后亦差文武朝臣主管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归隶太府寺。南宋沿置,与杂买务总为一署。高宗绍兴六年 (1136),置提辖官一员。
官署名。宋景德四年(公元1007年)置,属太府寺提举市易司。掌收京城与各地官府多余物资,计值以待出卖,或准折支用。有监官二人,以内侍及三班使臣充任,后亦任用文武朝官。南宋时则置提辖官一人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掌记述皇帝言行,修起居注。官员多由他官兼领。官署名,金朝置,掌修起居注,记言记动。初以左右卫将军兼其长官,后以左右司首领官兼其长官。见《金史·百官二》。
官名。北齐置。参见“泉部局”。
清朝官员之加俸。雍正六年 (1728) 始命予吏、户、兵、刑、工五部尚书、侍郎双俸,后兼管部务大学士亦得双俸。乾隆元年 (1736) ,命在京文职一律发双俸。其原有之俸称正俸,新增部分称恩俸。初,官吏
官署名。① 明清太常寺所属办事机构。掌各坛庙祭祀事宜。明朝天坛、地坛、先农坛、朝日坛、夕月坛、帝王庙等各署均置奉祀一人,祀丞二人。清朝由太常寺汉寺丞总理,下设协律郎五人,赞礼十四人,司乐二十三人。各坛
府名。①宋真宗景德三年(1006)以原宋州(今河南商丘)升置,为陪都,置官如开封府。金太宗天会八年(1130)改归德府。②元顺帝至正十六年(1356)朱元璋改集庆路 (今南京市) 置。洪武元年(136
见“印经提举司”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虎贲军下级官吏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 定为从八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未载。
国民党政府总统府的内部机构。掌理有关军事命令的宣达、文件的呈转及其他有关军务事项。设中将局长一人,中、少将副局长一人或二人,少将高级参谋五至七人,上、中、少校参谋十五至二十一人,中、少校副官一至四人,
官名。《周礼》地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以礼法防禁邪恶,挽救犯有过失的民众。《周礼·地官》: “司救,中士二人,史二人,徒二十人”,“掌万民之邪恶过失而诛让之,以礼防禁而救之。”官名。周置,掌诛让万民
王名,三国魏封东方倭国之王为亲魏倭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乌丸鲜卑东夷传》:“景初二年六月,倭女王遣大夫难升米等诣郡,求诣天子朝献,太守刘夏遣吏将送诣京都。其年十二月,诏书报倭女王曰:‘制诏亲魏倭王卑弥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