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《周礼》春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望气之法以占验吉凶。《周礼·春官》: “眡祲,中士二人,史二人,徒四人”,“掌十辉之法,以观妖祥,辨吉凶”,“掌安宅叙降,正岁,则行事,岁终,则弊其事”。官名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追捕京畿盗魁而设。《魏书·张赦提传》: “赦提设防遏追穷之计,宰司善之,以赦提为逐贼军将。”
官署名。清末中央司法行政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改刑部设。掌全国司法行政,办理朝审、秋审事宜,复核大理院死刑案件,监督京外各法司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一人。下设承政
明清对巡抚之别称。清代巡抚的别称。见“巡抚”。
官名。北魏前朝置。掌畜牧事务。奚和观以龙骧将军领之。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皆未载。
官署名。参见“尚方”。官署名,秦汉置尚方,由令丞主持,掌造皇室所用刀剑玩好之物,属少府,西晋置左、中、右三尚方,南朝置左、右尚方,一令一丞,皆掌造兵器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少府》、《晋书·职官志·
官名。①与少师、少保并称三少或三孤,居少师下、少保上。相传西周已置,辅助太师、太傅、太保辅弼君王。《尚书·周官》: “少师、少傅、少保,曰三孤。”后不置。北周复置三孤官,与三公 (太师、太傅、太保)
保的办事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九月十九日公布的《县各级组织纲要》的规定,乡(镇)之内编制为保甲,每保以十甲为原则,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。保设保办公处,置保长、副保长
辽朝职官类名。属南面官。辽立国后,仿中原地方建制,设府、州、军、县、乡等地方行政机构,置节度、观察、防御、团练等使及刺史、知州、知府、县令等官,统称为南面方州官。
官名。吐蕃官,曰曩论掣逋,亦曰论莽热,置一人,任国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