正俸
清朝官员之俸饷。指王公百官额定之俸禄。有俸银、俸米、俸缎等名目。凡官俸皆分别依等发放。宗室之俸分二十一等,公主格格之俸分十四等,世爵之俸分二十七等,文职官之俸分十等,八旗武职官之俸分九等,绿营武职之俸分八等,外藩蒙古之俸分九等,回爵之俸分六等。其文职官,从一品至正九品为九等,从九品及未入流列为第十等,俸银从岁支银一百八十递降至三十一两有奇。虽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,然官俸之低,自古少见。
额定的俸银。为清代俸禄的组成部分之一。参见“俸银禄米制”。
清朝官员之俸饷。指王公百官额定之俸禄。有俸银、俸米、俸缎等名目。凡官俸皆分别依等发放。宗室之俸分二十一等,公主格格之俸分十四等,世爵之俸分二十七等,文职官之俸分十等,八旗武职官之俸分九等,绿营武职之俸分八等,外藩蒙古之俸分九等,回爵之俸分六等。其文职官,从一品至正九品为九等,从九品及未入流列为第十等,俸银从岁支银一百八十递降至三十一两有奇。虽正俸银一两兼支米一斛,然官俸之低,自古少见。
额定的俸银。为清代俸禄的组成部分之一。参见“俸银禄米制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时始置,掌删定某一方面敕令,纂类成书。设提举详定一司敕令官、详定官、删定官。
官名。商王成汤时伊尹曾任此官。《诗经·商颂·长发》: “实维阿衡,左右商王”。一说即保衡,阿、保皆伊尹所任官名,即保育教养之官,衡则为伊尹字。见俞樾《群经平议》。晋朝为宰相尊称,或为权置之官号,号尊而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翼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官名。同“鸠氏”,见“鸠氏”条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外交部原设亚洲司,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分为亚东、亚西两司。亚西司掌理关于苏联、土耳其、伊朗、阿富汗、伊拉克及其他西亚各国的外交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名。即武器丞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制造靴鞋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吏名。南宋临安府置,员一人,掌助理府事。
官名。春秋时郑国置。掌野鄙县邑民众狱治。一说相当《周礼》的“县士”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“使野司寇各保其征。”杜预注: “县士也。”官名。掌郊野的诉讼。《左传·昭公十八年》:“明日,使野司寇各保其征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五年(1115)置,以两制充任,掌出入侍从以备顾问,属侍从贴职。宣和元年(1119),改保和殿学士。官名。见“宣和殿大学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