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成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水部

水部

①官署名。尚书台(省)诸郎曹之一。职掌水道工程舟楫桥梁之政令,具体事务分属都水使者(太舟卿)等官。设郎(郎中),资深者称侍郎。三国魏始置,或说隶左民尚书,或说隶度支尚书。西晋沿置,或说隶屯田(田曹、左民)尚书。东晋中叶省。南朝复置,隶都官尚书。北魏、北齐亦隶都官尚书,隋朝改称水部司,隶工部。初设侍郎为长官,文帝开皇六年(586)增置员外郎为次官,炀帝改侍郎为郎,置二员,罢员外郎,寻又减一郎,置承务郎一员,同员外郎之职。唐高祖武德三年(620)复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为正副长官。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司川,咸亨元年(670)复旧; 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名司水,肃宗至德二年(757)复旧。唐制职掌水利工程及河运、渔捕、碾硙之政令,中唐以后又别置临时官司,本司闲简无事。渤海国置为右六司支司之一,以郎中为长官。北宋初川渎沟洫河渠等水利工程先后领于三司河渠案、都水监,本司无所掌,置判司事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郎中、员外郎皆为寄禄官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始实掌沟洫津梁舟楫漕运之政令。南宋以都水监并入。辽、金、元不置。明太祖洪武六年(1373)复置,为工部四属部之一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员,二十九年改名“都水清吏司”。②明、清对工部司官的别称。


官署名,三国曹魏始置,其长官称水部郎,掌水道工程舟楫桥梁等政令,具体事务由都水使者等官去做。其后,晋、南朝、北魏、北齐沿置。隋朝改称水部司,属工部,其长官称侍郎,后增设员外郎为副长官。唐设郎中、员外郎为正、副长官,高宗龙朔二年改称司川,咸亨元年复旧。玄宗天宝年间改称司水,肃宗至德年间复旧;掌水利工程、河运、捕渔等政令。宋初无职事,元丰改制后掌沟洫津梁舟楫漕运等政令。辽金元不置。明置,设郎中,属工部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侧室

    官名。春秋置。卿大夫家臣,管理支子等家政事务。《左传·桓公二年》: “天子建国,诸侯立家,卿置侧室。”杜预注: “侧室,众子也,得立此一官。”

  • 专卖事业司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三十二年(公元1943年)设置,属财政部。掌理抗战时期所创办的专卖事业行政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。

  • 行台仆射

    “行台尚书仆射”的省称。

  • 税务处帮提调

    官名。清末始置,北洋政府沿设,为税务处提调的副职。见“税务处”。

  • 奚官署

    官署名。南朝梁、北齐皆置。梁时隶大长秋寺; 北齐隶长秋寺; 司宫闱之职。参见“奚官令”、“奚官丞”条。官署名。南朝梁、陈置,掌守宫人疾病、给药、及丧葬等事,属大长秋。《隋书·百官上·大长秋》:“大长秋

  • 右金吾引驾仗司

    见“金吾街仗司”。

  • 进级

    官员奖励方式之一。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规定,进级和加俸均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三等。

  • 司市下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司市置,北周沿置。地官府司市司长官,员一人,掌市场的管理、收税及核准度量,并兼管钱币的铸造。下设小司市上士以佐其职。领均工中士、平准中士、泉府中士等官属。正四命。

  • 警学科

    官署名。清末民政部警政司所属四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掌巡警学堂,巡警教练,派遣警务留学生,以及巡警学生之考核注册事。置员外郎一人主持科务。

  • 太极采材军主

    官名。北魏置。魏洪显曾任此职。见《魏书·律历志上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