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淮行省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四年 (1277) 三月,移临安行省于扬州,统两淮、两浙及江东西地,称江淮行省,又称扬州行省、淮东行省。辖浙东、浙西、江东、淮东、淮西五道宣慰司。十五年十一月,迁省治于杭州,后又迁回扬州。二十六年,省治定于杭州,改称江浙行省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四年 (1277) 三月,移临安行省于扬州,统两淮、两浙及江东西地,称江淮行省,又称扬州行省、淮东行省。辖浙东、浙西、江东、淮东、淮西五道宣慰司。十五年十一月,迁省治于杭州,后又迁回扬州。二十六年,省治定于杭州,改称江浙行省。
官署名。清末巡警部所属机构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掌司法警察,负责国际警务交涉,调查政法民情,检查书刊报章等。辖司法、国际、调查、检阅四科。置郎中一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四人。三十二年,司撤,
监狱名。宋代附设于司理院的监狱。参见“司理院”。
指东汉樊氏、郭氏、阴氏、马氏四姓外戚子弟。明帝时崇尚儒学,特为四姓子弟立学,号四姓小侯。以其非列侯,或以年小获封,故称小侯。汉明帝称外戚樊氏、郭氏、阴氏、马氏四姓子弟为小侯。因其非列侯,故称小侯。《后
官署名。①汉晋尚书台诸曹之一,设尚书。详见“三公尚书”。②尚书台(省)诸郎曹之一。魏晋南北朝置。设郎(郎中)。西晋初隶三公尚书,掌断狱及宣读五季时令仪注。南朝隶吏部尚书,与比部曹同掌拟定、解释法制律令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所属佐吏,主选用吏人。官名,掌选用,属司隶校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(1368—1398)时磨勘司置,一人。详见“磨勘司左司丞”。
官名。元置,为织染局长官。详“织染局”条。
礼部郎官别称。洪迈《容斋四笔》卷一五《官称别名》: “唐人好以它名标榜官称”,“礼部(郎)为小仪、为南省舍人。”
官名,汉置,又称越骑校尉丞,俸六百石,为校尉之副,佐校尉,掌治文书(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)。东汉省。
官名。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,改集贤殿修撰置,为贴职,从六品。官名。宋绍圣二年(公元1095年)改集贤殿学士为集贤殿修撰,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改称右文殿修撰,地位次于集英殿修撰,为高等贴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