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苏司
即“江苏清吏司”。
即“江苏清吏司”。
官名。东汉灵帝光和七年 (184) 三月置。为灵帝所置八关都尉之一,掌管小平津关 (今河南省巩县西北) 。董卓入洛阳后,贾诩曾以太尉掾为之。见《后汉书·皇甫嵩传》、《三国志·贾诩传》。官名,东汉灵帝中
官名统称。宋徽宗政和三年 (1113) 以前,以内殿承制、内殿崇班、东头供奉官、西头供奉官、左侍禁、右侍禁、左班殿直、右班殿直、三班奉职、三班借职、三班差使、三班借差等十二阶武官为小使臣。政和三年,改
官名。宋设此加官,散官无职事;而地位高于正职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检校官》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无职事朝官充任,无职掌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司门司复置郎中、员外郎,遂罢。
官署名。北宋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户部置,由户部尚书总领,掌内外财赋之数,钩考钱谷帐籍。后废。徽宗政和(1111—1118)中复置。
官名。战国魏等国置。掌铜器铸造及保管。《魏安邑铜钟铭》: “安邑下官重(钟)。 七年九月, (府)啬夫某, 治吏狭(造)之。 ”
见“舍人院”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制造铜器。员额二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前代的君主,多指开国之君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先主传》:“先主姓刘,讳备,字玄德……先主少孤。”
爵位名。北周置,地位在县男之下,命数未详。